9月13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爱国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兼总裁文兵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爱国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董事会另聘/解聘时止。
吴爱国,男,汉族,1968年10月生
附件:吴爱国先生简历
吴爱国先生,现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副局长、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厅(党组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党工委副书记,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2024 年 8 月起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吴爱国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吴爱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30,001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至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总建筑处,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做准备。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建筑工程部隶属于国务院的部级机构,主管建筑工程等工作,各省市设建筑工程局,归建筑工程部领导。同年8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37军受建筑工程部领导。
1953年1月,解放军37军番号撤销,原37军司令部合并到建筑工程部。
1955年4月7日,提请将城市建设局从建筑工程部划拨出来,成立直接隶属于国务院的城市建设总局。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建筑材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和城市建设部合并成为建筑工程部。同时国家建设委员会被撤销。其工作的一部分交由建筑工程部管理。
1965年3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
1970年6月22日,中央批准决定国家建委、建筑工程部、建筑材料工业部、中共中央基建政治部合并,成立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
1979年3月,撤销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成立国家建工总局。
1982年6月,按照国家政企分开的原则,撤消国家建工总局,将国家建工总局直属的第一至第六工程局,东北、西北、西南建筑设计院等,与专门从事对外承包业务的中国建筑工程公司合并组建的全国性特大型建筑联合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983年9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中建总公司成建制地接收了原基建工程兵第21、第22 支队,分别组建为中国建筑第七、第八工程局。
1984 年以后,相继投资成立或接收了一批独资、内联、中外合资等多种经济类型的企业。
1999-2000年,又先后接收了与建设部脱钩的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中国建设机械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
2007 年12 月6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4家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9日,中国建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成功上市。
2010年,按照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有关精神,中建总公司设立董事会。
2017年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中建总公司名称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由改制后的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