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8]12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住建部原则同意《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方案》。
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方案中有几项亮点内容,摘录如下:
1、试点范围及时限
广东省负责实施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许可,包括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事项的办理。
试点工作期限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2、推进简政放权,将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广州、深圳市实施。
3、探索企业资质改革和资质标准调整,在自贸区推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4、对信誉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5、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允许其承接单独发包的与其总承包资质相关的专业承包工程。
6、将现有人员库、企业库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对企业、人员、业绩、项目等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
7、构建数据共享的开放性信息平台。与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合作,获取企业登记信息和变更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等信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作,有效提高审批效率。
8、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大数据,量化审批标准,通过系统运算,与设定的各类资质标准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判断生成结果,推进企业资质智慧提示、智慧审批、智慧监管。
9、培育形成综合实力大而强、专业能力精而优的建筑业龙头企业。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多建筑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