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稿日前,江苏常熟市市财政局制订公布了《无锡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确立了政府采购项目主题活动中的42项严禁个人行为、143项表达形式。
据了解,《负面清单》坚持不懈“法有严禁不能为”标准,包含了资质标准禁止使用、商务条款禁止使用、购置要求禁止使用及得分方法和评定标准禁止使用等內容,确立了政府采购项目主题活动中的42项严禁个人行为、143项表达形式,在每一个严禁个人行为后边还确立了主要内容、关键根据等,便捷多方被告方迅速地开展查看,合理管束其个人行为。另外,做为“封禁”条文,在最大限度地考虑招标人要求的基本上,避免 了潜在性唯一性条文和约束性条文的出現,可合理防止提出质疑和举报的产生,操纵政府采购项目主题活动中的法律纠纷,从根源推动购置公平交易。
《负面清单》明确提出了三项规定:一是《负面清单》是在定编购置文档、机构购置主题活动、合同签订工程验收、依规出示原材料等阶段中严苛严禁的个人行为事宜明细。招标人和采购代理组织、评审专家、经销商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主题活动中,理应严苛严禁《负面清单》中列出的个人行为事宜的产生;二是招标人、采购代理组织在定编购置文档时不可设定《负面清单》中的严令禁止內容,以不科学标准对经销商推行国民待遇或是岐视工资待遇,依规确保企业登记公平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主题活动;三是市各相关部门(企业)、各市区(县)区行政机关理应提升对管辖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的状况开展监督管理,对有违背《负面清单》情况的被告方,理应依据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严苛追责法律依据。
据统计,近些年,因为经销商的消费者维权观念明显提高、一部分新项目购置文档制做不标准、代理公司核查不及时、某些评审专家审查工作中不认真细致等缘故,使该地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和举报新项目显著增加。对于此事,该地市财政局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行政规章基本上,融合提出质疑举报实例和代理公司监督管理中发觉的难题制订公布《负面清单》,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负面清单》的合理性和应用性,在《负面清单》制订前,该地市财政局各自征询了招标人、采购代理组织、评审专家的建议,充足征求并吸收购置多方被告方提议。
下一步,常熟市市财政局将依据具体情况,对该《负面清单》开展动态性调节。
(乐伟兵)
来源于:我国政府购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