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原副总经理受审,当庭认罪悔罪

来源:建设库建设库87207 阅读2023/11/27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3年11月21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玮受贿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3 年,被告人黄玮利用担任柳州铁路局百色供电段段长、南宁供电段段长、南宁铁路局办公室主任、南宁铁路局副局长、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个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销售、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547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黄玮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黄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黄玮简历
黄玮,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福建霞浦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2016年3月,历任原柳州铁路局柳州分局桂林机务段助理工程师、计划员、主任计划员、车间副主任、技术室主任、副段长、党委副书记,柳州铁路局机务处供电科主任科员、百色供电段段长、南宁供电段段长,南宁铁路局南宁供电段段长、党委副书记,南宁铁路局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南宁铁路局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任南宁铁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局级);
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2020年3月,任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