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担任多个项目总监?是不是“被挂证”了?

来源:网络建设库62335 阅读2019/10/24

建筑企业


  近几年,国家一直强调的查处“挂证”,最简单的理解就是要找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持证人!可是,注册单位容易确定,而实际工作单位如何确定,是个大问题!也是查处“挂证”的重点难点!


  建设库认为,实际工作单位的确定,应该要从一下几个要素考虑: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工资发放、考勤记录、熟悉企业和项目情况。


  “挂证”分成哪几类?


  针对以上几个要素,建设库做了总结,我们常说的“挂证”,有如下三种:


  一、人证分离的“挂证”


  也就是社保和证书的注册单位不一致。


  这类证书的挂靠很容易就会被查出来,住建部“挂证”专项整治,利用的就是证书注册信息与社保缴纳信息的核查对比,四个批次的社保异常名单早已下发到各个省市,一批又一批的“挂证”名单出炉,人证分离的“挂证”现象,不久将会消失。


  二、人证合一的“挂证”


  我们常见的,因为其证书而进入项目部或建筑企业,从未管理过工程的“傀儡”项目经理;或者,一些未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者,连着社保和证书一起挂靠在同一家单位,并不参与工程管理工作的情况。


建筑企业


  这些都是钻了社保的空子,这种“挂证”可以说有一定的隐蔽性,被查处的难度也大,短期内可能还会继续存在。但随着“挂证”专项整治的各种具体举措(如查到岗履职、查合同签字、现场问询等)的落实,这类现象也会逐渐衰减。


  三、一本证书同时挂靠多个项目


  在人证合一的情况下,很多建设单位因为证书有限,经常会采取一本证书多个项目投标。这也是行业内较为常见的现象,从以上网友反映的情况来看,“一证挂多个项目”的情况,隐蔽性大,很多人都是事后才发觉。针对这类“被挂证”现象,建设库要提醒大家的是:


  首先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任项目经理等负责人,无法履行相关监督监管责任。一旦项目出了安全事故,遇到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将被吊销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责!所以“挂项目”绝对不能不当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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