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平被提起公诉。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平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平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平利用担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平离职后利用曾担任上饶市委常委、副市长,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平决定逮捕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平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陈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退休5年后被查!退而不“休”,亦官亦商
8月14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官网消息:经立案审查调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滥权妄为、退而不“休”,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岗位、职务调整提供帮助;亦官亦商,大肆向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借款,通过瓷器、茶叶等牟取暴利;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资质升级、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陈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平简历
陈平,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江西余干人,大专文化程度,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
1977年6月至1995年12月,历任余干县坂上公社党委委员、公社副主任、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共青团余干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县公安局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5年12月至1996年12月,上饶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6年12月至2000年2月,德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玉山县委书记;
2002年7月至2002年8月,广丰县委书记;
2002年8月至2006年11月,上饶市政协副主席,广丰县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6年12月,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协副主席,广丰县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上饶市委常委,广丰县委书记;
2008年8月至2008年11月,上饶市委常委、副市长,广丰县委书记;
2008年11月至2012年7月,上饶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年7月至2017年11月,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年2月,退休。
此前,四川省住建厅原厅长、贵州省住建厅原厅长被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何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介绍,何健出生于1957年,2012至2018年间任四川省住建厅厅长。
他先后在成都906厂设计所、共青团四川省委、省纪委、省委办公厅工作,历任副处级、正处级干部,后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委书记,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等职。
2005年,何健任四川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8年任达州市市长,2012年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2018年6月退休,5年后被查。
何健简历
何健,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四川万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8月至1978年10月,达县地区万源县黄钟公社知青;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应用物理专业学习;
1982年7月至1996年10月,先后在成都906厂设计所、共青团四川省委、省纪委、省委办公厅工作,历任副处级、正处级干部;
1996年10月至1998年7月,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委书记;
1998年7月至2005年6月,历任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
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四川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8年5月至2012年10月,历任达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2012年10月至2018年6月,历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年6月,退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张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网络公开信息显示:
张鹏,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河北内邱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23年8月,张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履历:
1975.08--1977.02 贵州省关岭县上关乡丰洞生产队知青。
1977.02--1979.08 贵州省建筑工程学校土建系学生。
1979.08--1980.08 贵州省关岭县计划委员会工作人员。
1980.08--1984.08 郑州粮食学院土木系学生。
1984.08--1996.11 贵州省建筑设计院任三室副主任,上海分院院长,省建院副院长兼上海分院院长(其间:1986年至1987年到剑河县扶贫;1995年3月至1995年7月参加贵州省委党校第七期中青班学习。)
1996.12--2010.01 贵州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1998年3月至1999年9月,到铜仁挂职任铜仁地委委员、铜仁市委副书记。1999年9月至1999年12月,参加省委“三讲 ”巡视组。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西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研究方向在职学习。);
2010.01--2012.02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2.02--2012.06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12.06--2017.03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7.03--2018.01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18.0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厅长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