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做好交易“加减法”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库134353 阅读2020/12/26


近年来,济南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一是做好加法,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工作。编制《政府采购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指引》,指导各采购主体依法依规组织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各采购主体提供行动指南;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推进付款提速。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市本级及县区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扩大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和供应商数量,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资金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充分放大平台覆盖范围,强化政策协同,引导和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信用融资的产品和模式,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做好减法,减少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在线获取,减轻企业负担;逐渐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促进政府采购线下交易向线上交易的转变,减少专家和相关当事人权重,维护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推进预付款制度改革,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下一步济南市将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简化交易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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