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可不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解答:可以。
有以下情况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1、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时钟与自己手表不一致,开标时间以哪个为准。
2、竞争对手迟到,招标代理机构允许其参与开标。
3、第三家单位迟到,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写承诺书同意其开标。
4、竞争对手标书没有按照要求密封。
5、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标准文件要求准备。
6、唱标过程中竞争对手现场提交的降价声明作为投标报价。
7、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等情况。
补充说明:
《招投标法》第34条规定,开标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36条规定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也可以由招保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次,报价和标书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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