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重要文件,在资质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建筑业改革拉开序幕!

来源:建设库137294 阅读2022/06/14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10号),出台12项措施,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支持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自2022年年初开始,已有湖北、福建、云南、山西、江西、四川6省相继发布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

鼓励施工综合(特级)资质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成立子公司省级审批权限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可从其母公司资质类别中按照子公司实际达到标准等级进行认定

这意味着,特级企业在吉林省内成立子公司,可直接申报其省级审批权限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目前,吉林省内最高可申报施工总包二级资质。

但未来随着审批权限继续下放,吉林一旦获得施工总包一级审批权限,届时,特级企业也可以直接申报吉林省施工总包一级资质。

此前,云南和山西也发文,企业满足相关条件能申报其省级权限内的最高等级资质,或申请母公司具有同类别资质时不受起步级别的限制。

山西

4月28日,山西省住建厅等21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第62号)。在资质方面明确:

申请建筑业资质增项不受起步级别限制企业及其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后申请省级审批的资质升级、增项事项,可使用企业建造师在原企业期间主持完成的业绩。

新资质标准出台后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成立的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母公司具有的同类别资质,使用注册建造师在母公司注册期间完成的我省工程业绩作为资质升级企业业绩认定

对省外具有施工特级资质(综合资质)企业总部迁入我省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我省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资质(综合资质)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福建

4月21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

注册所在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一级(甲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前三个年度平均产值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且符合取得特级(综合)施工总承包资质等5个条件之一的,方可入围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对龙头企业拓展铁路、港航、矿山、民航、通信等短板领域或实施兼并重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审批资质。扶持帮助指导一级(甲级)资质龙头企业申报综合资质

此外,福建省住建厅印发《厅本级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明确:

浙江

5月18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明确:

具有省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限钢结构主体工程)企业可直接换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云南

4月20日,云南省住建厅等18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在资质方面明确

试点允许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省级权限内对应的总承包等级所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

鼓励具有相应EPC总承包业绩的设计资质乙级以上或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企业申请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资质。

对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总承包企业,且项目负责人有相应业绩的,可以在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的企业,五年内在云南省投资(承揽)工程项目合同额达5亿元以上或咨询服务合同额在5000万以上并在云南省设立子公司的许可其对应资质省级权限内的最高等级资质。


山东

去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第二批政策清单共计49项,此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

自2021年起,对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激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自2021年起,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我省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离到我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自迁入之日起3年内,对企业产生的新增财力,由企业所在地给予适当奖励。

继山东之后,济宁市住建局于今年3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济宁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意见的通知》,明确:

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特级资质(综合资质)的在省级奖励1000万元的基础上,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奖励资金由县(市、区)兑现到相关企业。

支持骨干企业进位争先,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将省外施工特级资质(综合资质)企业迁入我市的,或将施工特级资质(综合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在省级奖励1000万元的基础上,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甘肃

4月29日,甘肃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新旧资质标准转换空档期内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办省级审批权限内的房建和市政行业有关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考核,注册建造师中30%的人员(四舍五入)需主持完成过相应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1项以上,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不列入考核指标。

3、资质重新核定前,重组、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及跨区域变更业务不予办理企业注册人员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予以锁定

4、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再受理按此通知标准提出的资质申办事项。 

整体来看,各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主要集中在:

一、深化资质审批改革

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

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扩大告知承诺制范围,主动压减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扩大有效业绩范围,支持企业用真实业绩提升资质等级。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大力推行并规范工程总承包,推进施工与设计融合发展,鼓励跨专业承接相应业务;

给予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减少企业压力;

加快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


三、加快行业数字化建设

推进大数据、区块链、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的全过程集成应用;

加强建设工程领域BIM等技术运用,支持智能建造创新。

未来,建筑业的大方向也一定是集中在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上。可以说,对优质建企的“抢夺战”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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