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符申报条件,仍有偿委托其他单位伪造虚构资料违规申报资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来源:佛山市住建局建设库64835 阅读2022/10/12

近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一则关于广东省正联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该企业在明知自身不符合资质申报条件下仍有偿委托一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技术人员的资格证及伪造身份证复印件,虚构劳动关系为上述人员买社保,违规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社保购买时间不够,未获许通过。

予以该企业

❒  不批准资质申请;

❒  通报;

❒  1年内不得再次受理其申请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  诚信扣分15分;

❒  列入该市建筑行业诚信不合格企业(期限12个月)。


具体详情如下: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东省正联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转来的《检察建议书》,经查实,2020年8月,广东省正联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明知自身不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申报条件下,有偿委托广州市粤策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工程技术人员的资格证及伪造身份证复印件,并虚构劳动关系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违规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三库一平台”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社保购买时间不够,未获许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七十八条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三十五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广东省正联钢构工程有限公司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予以通报,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受理其申请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第二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给予该企业诚信扣分15分的处理,并列入我市建筑行业诚信不合格企业(期限12个月)。

对上述的弄虚作假行为,各建筑业企业应引以为戒,诚信守法经营,在资质申报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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