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府采购出新规,进一步优化供应商仓储程序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建设库117254 阅读2020/05/14

政府采购信息网编辑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促进政府采购中的公平竞争,辽宁省财政部根据不断优化经营环境的要求,调整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仓储流程,并于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程序(2020)的通知。下称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财政部发布的辽宁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廉正管理暂行办法(廖才正(2010)720)和关于简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程序的通知(廖才征信(2017)号)生效。340)须同时废止。

政府采购信息网编辑了解到,该通知详细规定了供应商的储存条件:第一,它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它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和会计制度;第三,它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四,它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第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通知,辽宁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进入仓库实施电子登记备案制度,供应商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省财政部门在全省建立统一的供应商银行,实行一地进仓,全省使用。供应商如欲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参与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Www)完成网上电子登记。辽宁。政府。(CN)。


关于供应商的入库以及信息变更程序,《通知》要求,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注册”,选择“供应商注册”进行电子注册。具体程序共分两步:一是开通供应商账号。供应商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二是完善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账号开通后,应及时完善供应商类型、银行账户、证照等基本信息。省财政厅或各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对。其中,省财政厅负责核对登记注册在大连地区或省外的供应商信息;各市财政部门负责核对登记注册在当地的供应商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完成网上电子注册,可在线办理投标保函、合同融资贷款、合同备案及接收付款信息等业务。


已完成网上电子注册的供应商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15个工作日内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修改相关信息,其中供应商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财政部门重新进行审核;其他系信息发生变化的,系统自动完成信息变更。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多建筑施工企业:


湖北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腾龙光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齐翔建工集团翔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洪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贵州省恒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金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林建造(福建)有限公司

莱芜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资质查询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查询 工程咨询资质查询 中国水利协会灌溉企业等级资质查询 企业信用等级资质查询 全国土地估价执业机构资质查询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查询 爆破从业单位资质查询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查询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机构资质查询  四川省污染防治工程等级证书资质查询 四川安防资质查询  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单位资质查询


建设库查询建筑企业资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