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建设库11 阅读2025/0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的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52号),的要求,决定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落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切实履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政监管职责,规范行业执业秩序,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检查对象


(一)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广西采购云咨询有限公司

(九)广西鸿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广西尊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三)广西金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四)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十五)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六)广西众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七)广西鸿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八)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十九)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重点抽查2024年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其他年度。


四、联系方式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0771—5331544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邮编:530021

邮箱:cgc@czt.gxzf.gov.cn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