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标〔2020〕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告知承诺申请情况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8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办公厅或标准定额司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470
传 真: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010-58933231
通讯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2020年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晋升甲级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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